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属天的奥秘 #1002

1002.“不可吃”

1002.“不可吃”表示不可混在一起。这从刚才的阐述可推知。就本身而言,吃动物的肉是一种亵渎,因为在上古时代,人们从不吃任何牲畜或鸟的肉,只吃各种谷物,尤其面食,以及水果、蔬菜,各种奶和奶制品,如黄油。在他们看来,杀生食肉是可憎恶的,类似于野兽的行为。他们只从这些动物身上取得服务和功用,这一点从创世记(1:29-30)明显看出来。但随着时间推移,当人类开始像野兽一样凶残,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时,他们第一次开始屠杀动物,吃其肉。由于人的性质已经变成这样,所以他被允许吃肉,直至今日。只要他出于良心行事,那么这对他来说就是合法的,因为他的良心是由他认为真实且合法的一切形成的。因此,现在没有人因吃肉而受到任何谴责。

属天的奥秘 #881

881.“七”表示神

881.“七”表示神圣之物,因为现在论述的是仁爱。这从数字“七”的含义清楚可知(对此,参看395, 716节)。此外,经上在此插入“七”是为了一切事物连贯起来,使它们看似历史事件,因为“七”和“七天”在内义上只是增添了一种神圣,这第二个状态从属天之物,也就是从仁爱中获得这种神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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